群论中的特殊构造 - 群作用, 轨道与稳定化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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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其中一种构造更为抽象的群的方式是由它在某集合上的作用所描述, 因此有必要引入关于此的讨论.
首先, 我们知道任意幺半群
事实上在
- 函子
及自然变换 ; - 任意于
下的态射 (即 ); - 令
而 ;
则可诱导出自然方块
- 上述交换图表中的构件
为 等变映射 (equivariant function), 即它满足了 . - 当然只要等变映射
满足 及 则可定义它们之间的同构.
现在只须使用
1. 幺半群作用与群作用
定义 1.1 (幺半群作用)
设
称映射
为 于 上的 左作用 (left-action), 当满足了下述条件:- 单位元左作用:单位元
的左作用是恒同映射, 即 ; - 左结合律:
.
而若满足
的作用则称为 平凡左作用 (trivial left-action).- 单位元左作用:单位元
称映射
为 于 上的 右作用 (right-action), 当满足了下述条件:- 单位元右作用:单位元
的右作用是恒同映射, 即 ; - 右结合律:
.
而若满足
的作用则称为 平凡右作用 (trivial right-action).- 单位元右作用:单位元
注释
- 编码为标准形之前, 左作用的条件是以下这样子的 (右作用亦然):
- 单位元左作用:
; - 左结合律:
.
- 单位元左作用:
- 严格地说, 由于
的态射集为集合 , 因此其为 -小范畴, 同理我们应该限制 到宇宙 里. - 注意到所有
的左作用的范畴是 , 而 的右作用于范畴论的观点下无非就是反幺半群 下的左作用, 即 . - 只要将上述的幺半群
全部替换为 , 则得到了群作用的概念, 不再重复定义.
例子 1.2 (基本的例子)
对任意集合
, 对称群 作用于 上, 即 , 这是最为经典的例子.将二面体群
作用于平面上的正 边形我们可以描述关于它的刚体运动, 例如顺时针旋转与镜面翻转. 实矩阵所构成的幺半群 作用于 上, 我们视 的元素为 矩阵, 作用 无非就是矩阵乘法.若群
左作用于 , 且 是任意集合, 那么 在 上亦有自然的左作用 ;同样地若
右作用于 , 则相应的左作用可以取为 .
例子 1.3 ( -模)
设
- 单位元左作用:单位元
的左作用是恒同映射, 即 ; - 左结合律:
; - 左分配律:
.
注释 (作用于范畴中的对象)
群作用的定义可被推广至范畴论中, 考虑任意带有积与终对象
2. 轨道与稳定化子
定义 2.1 (不动点, 轨道与稳定化子)
设
- 定义 不动点集 (fixed point set) 为
; - 特别地如果被某一个
所固定的不动点集则定义为 ; - 对任意
, 称集合 为 轨道 (orbit), 或记为 , 且称 为该轨道的代表元, 而 是 的 -子集; - 称
中的子幺半群 为 的 稳定化子 (stabilizer) 或 稳定子幺半群 (stability submonoid).
例子 2.2 (置换群作用于有限集)
举例而言, 考虑有限集
中所有置换的不动点集分别为: 由此见得在不动点集 中的元素都是没有被置换 所移动过的. 显然为空, 因为已经存在一些置换, 例如 与 移动了所有 中的元素. 的轨道只有两个, 它们分别为: 这事实上是在每一个轨道 上, 将 中所有元素作用于代表元 并消除重复项后的结果. 中所有置换的稳定化子分别为: 可见稳定化子的含义是稳定 (或固定) 住某些 中元素的置换 , 例如上述的 与 作用于元素 上皆不会使其的结果发生改变, 不过除了 以外, 其余 中的元素在经过 , 与 置换后皆会发生改变, 因此这些置换对于元素 而言表现得相当不稳定, 所以这些元素的稳定化子中就只剩下恒同置换 .
引理 2.3 (轨道分解)
设群
- 轨道分解:
, 其中对每个轨道选定 为代表元; - 稳定化子作商后同构于轨道:任意
, 映射 为 -集 间的同构; - 基数公式:
; - 稳定化子的共轭性质:
.
证明
为了证明
可被分解为多个轨道之间的不交并, 我们可以分别验证:当
时有 :显然当
有交时 成立, 两侧同时左乘 则有 , 故有 , 再由对称性我们就有 .对任意一个代表元
, 它都能够得到不同的轨道 :由于这些任意的代表元
.
分别验证以下几件事:
良定且单射, 即应有 :由于陪集是相等的, 那么即有
, 那么由稳定化子的定义当且仅当 , 该条件又当且仅当 , 那么则有: 为等变映射, 即应有 : 为满射, 这是显然的, 因为由定义, 对于任何轨道中的元素 , 都被陪集 中代表元唯一地确定.
基数公式是
的直接推论.由于
当且仅当满足了 , 而该条件通过左作用的结合律及等式两侧左乘 后可得 , 显然此时取 时可得到 , 且 则可证得命题.
注释 (轨道空间与置换表示)
- 注意到 "
同属一个轨道", 给出 上的等价关系 , 称相应的商集 为 轨道空间 (orbit space), 记为 (右作用则记为 ); - 将集合
连同双射间的合成可将该集合视为对称群 (或 的自同构群 ), 因此群 在 上的作用相当于给定同态 , 称之为群 的 置换表示 (permutation representation).
定义 2.4 (忠实, 自由与传递作用)
设
- 忠实的 (faithful):若
是单射, 这相当于 ; - 自由的 (free) 或 单的 (injective):若
; - 传递的 (transitive):若
仅有一个轨道 ( ), 相当于要求 非空, 且 ;
注释 (广义的传递性与齐性空间)
- 传递性的定义告诉我们, 只须给定任意一个元素
, 我们都可以将该元素通过作用 传递至 中任意的其他元素 ; - 当存在作用
其中 , 我们可以推广传递作用的定义, 称其是 -传递的; - 传递的
-集 又称为 -齐性空间 (homogeneous space), 而自由的 -齐性空间又称为 -主齐性空间 (principal homogeneous space) 或 挠子 (torsor).
例子 2.5 (平移作用与陪集)
设有群
的轨道无非就是右陪集 (如若有右平移作用 则它的轨道为左陪集 ).- 由轨道所给出的轨道空间其实就是右陪集空间
(同样地右平移作用为左陪集空间). - 它是自由的, 因为对任意的
, 只有当 作用于 时才可使得自身不变, 而其他 中的元素作用到 后都将平移, 因此 . - 它是传递的, 当且仅当
.
设有子群
例子 2.6 (共轭作用, 正规化子, 群的中心与中心化子)
设
- 考虑作用
, 称该作用下的稳定化子 (亦为 的子群) 为 正规化子 (normalizer). - 称 (左) 作用
为 共轭作用 (conjugation action), 通过置换表示则给出了伴随自同构 , 并且:- 共轭作用
的核为 , 由于条件中的 为恒同映射 , 我们将映射改为等号, 因此 , 它恰好为共轭作用下的稳定化子, 称之为群 的 中心 (center), 记为 ; 既是交换群亦是 的正规子群.
- 共轭作用
- 推而广之, 考虑放宽共轭作用中被作用的群
为任意子集 , 则可将 推广为 , 而它的稳定化子就是群 的 中心化子 (centralizer), 记为 . 因此 . - 最后我们有子群的关系链
, 因此 .
例子 2.7 (挠子与双挠子)
设
当
左作用于 时有 , 因此 为 -挠子 (自由且传递的 -集);同样地,
右作用于 时有 , 因此 为 -挠子;而同时结合上述的左/右作用则满足
, 因此又有 -作用, 由该作用给出的作用集 又称为 双挠子 (bitorsor).上述的构造不仅仅局限于
范畴, 挠子的定义可推广至任意范畴上, 并且于范畴论的框架下挠子有一个更为简洁的叙述方式:设有左作用
, 那么 为挠子当且仅当映射 为双射.显然当
为挠子时, 的自由性当且仅当 为单射, 同样地 传递当且仅当 是满的.